湖北最早的工伤保险条例?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2003年12月29日以湖北省人民***令第257号公布。
经2014年11月17日湖北省人民***常务会议修订,2014年12月6日湖北省人民***令第375号公布。
该《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医疗和康复,法律责任,附则8章53条,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工伤九级商业险能评上十级伤残吗?
这个并不一定,工伤鉴定适用的是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简称“工伤标准”),适用于各种职工工伤事故的残疾评定;
而伤残的话,需要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来进行
一般来说,同样的伤工伤鉴定的等级会重于伤残等级。
如果是自己以个人名誉买的商业保险,发生工伤,人社局签定工伤9级,报完在去商业保险还得从新签定,一般是签定不了级别的,如果是以单位买的团体人生意外险,这样的赔付商业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赔付是一至的,商业保险和工商保险不是一个性质,各有各的保险责任。
应该可以。
工伤和商业险评伤残的依据是不一样的。工伤做的是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商业险评残是以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为依据。商业险各评残起点高,一般情况下,商业险评残比工伤低一个等级。
这个并不一定,工伤鉴定适用的是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简称“工伤标准”),适用于各种职工工伤事故的残疾评定;
而伤残的话,需要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来进行
一般来说,同样的伤工伤鉴定的等级会重于伤残等级
工伤九级商业险能评上十级伤残,因为十级伤残比九级伤残伤残程度轻,更容易评上。根据工伤保险伤残等级划分,伤残等级共分十二级,商业险评伤残等级也是一样的,九级伤残伤残程度略高于十级伤残,一般情况下医疗专家评审时有出入,九级和十级没有明显区别,但能在工伤保险评九级更能在商业保险评十级。
工伤伤残鉴定可以叠加吗?
工伤伤残鉴定是可以叠加的
跟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4.2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伤残不能叠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一次事故伤害中,伤残等级可以累进叠加,即两个九级伤残累进计八级伤残,但不同等级的伤残***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受多次工伤的,伤残等级也是***取就高不就低原则。
工伤伤残只要复合伤残标准是可以重叠的,因为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会受到一定的伤害,受害者需要住院治疗,待受害者出院后恢复到一定程度后还有伤残的,就要经过转门的专家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是几级,就定为几级伤残,所以工伤伤残是能重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