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1】重新就业的,一般情况下重新就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之后,社保系统就会自动登记用户的工作信息,就会在重新就业当月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
【2】应征服兵役的。
【3】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已经移居境外的。
只要是符合以上几种条件的任意一种的,都不能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参保人必须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如果找到单位,重新就业了,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的话,直接通过你已经办理的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自动停止。重新就业的当月已经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为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停发的起始时间为您重新就业的当月。
1、入职后只要重新缴纳了社保,失业补助金就会自动停止领取,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社保、电子社保卡。
3、点击社保查询。
4、点击参保缴费明细。
5、可以看到入职后有没有重新缴纳社保,如果重新缴纳社保了,失业补助金就会自动停止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金停办流程?
新入职用人单位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直接通过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自动停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为每月的7-9号,如申请人不能如期签到将停发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到社保中心签到将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