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伤停工留薪期是几个月?
1 云南省工伤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
2 工伤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伤,需要停工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
3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生活和经济权益,给予他们足够的时间来康复和恢复健康。
同时,也鼓励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4 此外,工伤停工留薪期的长短也与工伤的严重程度和治疗需要有关。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工伤职工需要更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
云南省伤残8级能赔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云南省人民***《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 〔2011〕25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云南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当前市级统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8个月。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楚雄市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医疗费用:根据受伤程度和治疗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津贴:根据受伤程度和伤残等级,给予一定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受伤程度和伤残等级,给予一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根据受伤程度和死亡原因,给予一定的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金:根据受伤程度和伤残等级,给予一定的伤残津贴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因个人情况、伤残等级、治疗费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楚雄市适用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十一、工伤一级至四级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后易地安置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个月。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十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30个月、六级26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 十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6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十级1个月。 十四、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四年以上(含四年),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上(含三年)不足四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6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二年以上(含二年),不足三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4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含一年),不足二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2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10%支付给本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应将《云南省职工因工伤残证》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十五、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