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险怎么计算领取年限?
南宁失业险的领取年限是根据个人在前一年度的缴费记录来确定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并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限为24个月;累计缴费满24个月的,可享受36个月的领取年限;累计缴费满3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48个月的领取年限。如果个人中断缴费,重新参保后需要重新计算领取年限。这样,失业险的领取年限就可以根据个人的缴费情况来确定。
南宁市失业金每月几号发放?
南宁市失业金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发放。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南宁失业金规定?
南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规定如下:
领取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发放标准: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享受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南宁失业金的规定,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咨询。
南宁失业保险金怎么计算?
【1】失业人员在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的。
【2】在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南宁缴费6年能领多少失业金?
交6年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