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什么社保局赔偿不够?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是社保局支付,
是由企业支付,应该找企业。
而且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工伤补助已经打到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不打给当事人,***用***会怎样?
人民***会判决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用人单位截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支付给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判决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工伤职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并处罚款。
北京市人民***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令第242号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克扣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或者其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前款规定,直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公司骨折后,被领导忽悠没报工伤,一个半月过后还能报吗?
公司骨折后,被领导忽悠没报工伤,一个半月过后可以报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