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荆州地区的五险一金最低标准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1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1.5%;工伤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为12%,单位缴费比例为12%。以上是荆州地区五险一金的最低标准,具体缴费金额还需根据个人工资和单位政策确定。
2011一一2020荆州市历年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根据省定标准,2019社保核定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荆州社保缴费基数月标准为4500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上限为月标准300%(13500元);下限为月标准的60%(2700元)。
2020年荆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荆州市退休医保年限怎么算?
《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退休次月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不低于30年、女不低于25年;
按目前国家规定,医疗保险需累计交费满25年,退休时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本通知实施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实际缴费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仍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再补齐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缴费率计算。
(二)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保后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制。1、本通知实施前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自本通知实施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2、本通知实施后失业的,自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后每月需缴纳15元医疗救助金,享受随单位参保的人员的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荆州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依照《湖北省***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87号)规定,荆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对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24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共设九个档次,缴费比例仍为20%,据此确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分别为193元、225元、257元、289元、321元、481元、642元、802元、96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经济状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今后,若国家有新的规定出台,按国家新规定执行。【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荆人社办发[201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