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保险第十七条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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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1、员工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要得到工伤认定,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不报工伤鉴定的,受伤者或者其家属可以自己到工伤鉴定部门申请工伤鉴定,通过工伤鉴定以后,你们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到***提起民事诉讼。
4、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鉴定的,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5、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报销医药费有期限吗?
1、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间为一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3、国家对于工伤的员工会报销一定的费用,并且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拿着相应的材料,到相应的机构即可报销。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职工有前款第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如何认定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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