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保注销报表怎么弄?
参加新农保的人员,未到达退休年龄死亡的,亲属应向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或县直单位协办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等。
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或县直单位协办员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终止其新农保关系,及时将有关材料到县社保中心农保科报批。
农村社保注销报表要依据当地的规定和程序来办理,一般需要提供被注销人的***明、户口簿、社保卡等相关文件。
在填写报表时需要仔细核对信息,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在办理时需向当地的办事处、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提交报表和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正式注销社保。需要提醒的是,在注销社保之前需要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了解注销后可能会带来的影响,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死亡等情况的,应该终止新农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的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
(二)办理注销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
1、本人的有效***明;
2、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3、变更为城镇户籍的,应提供户籍变更证明;
4、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其死亡后60日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的,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明,能够确定其法定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注销的程序
1、参保人员办理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手续后,村(居)委会协管员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注销表及相关材料上报给镇(街道);
2、镇(街道)农保经办人员初审无误后,将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新农保系统,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注销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区农保处;
3、区农保经办人员对注销信息复核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给市农保局,由市农保局经办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除***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支付成功后,对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新农保关系,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案。
计生报表如何做?
对于计生报表的制作,需要按照当地政策和法规进行操作。一般来说,需要收集相关数据,包括人口数量、出生人数、死亡人数、流动人口数量等信息。然后,根据这些进行统计和分析,制作出相应的报表。
在制作过程中,需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保密性,确保报表的真实可靠。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和要求,确保报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020残保金报表怎么填?
对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为疾病或者其他的原因去世的,家庭从而减少了劳动力,生活状况出现困难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予一定的遗属补助金,一般金额的多少根据职工工作的时间来规定。
一、遗属补助的补助对象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遗属补助政策调整
说明: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津贴(活工资)两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