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异地缴费吗?
养老保险是可以在异地缴纳的,但是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代缴,本人不能个人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缴纳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交吗?
当然不是,面向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不是在户口所在地缴纳,而是在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目前国家社保开征的五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城镇或者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户口所在地缴纳。
首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一、办理流程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
二、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2、本人居民***原件及复印件;
3、***原件及复印件;
4、如是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一、二级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是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资格确认表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6、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具有我县户籍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7、缴费标准:每年缴费标准设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8、缴费年限: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可选择档次进行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9、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需提供的材料:需携带户口薄和居民二代***原件(其中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参加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缴纳保费并填写临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