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教程?
扬州失业保险金申领详细流程:
1、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节***日顺延),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扬州市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通知单》、个人***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凡未按指定日期换取者,可凭上述材料到江苏银行(文昌西路525号4号楼)换取,次月内未换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4、江苏银行于每月1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和核报医保费发放到个人账户,个人可至各营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核报医保费。
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扬州申请失业金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以上三点要求都满足了就可以到扬州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失业津贴,记得带上***、社保卡和单位离职证明哦!
领取标准:不满10年: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满10年不满20年: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20年以上: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领取标准不得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市标准的1.5倍,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限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下限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为858元/月。
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领取条件:
(1)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扬州失业金如何领取?
扬州失业金的领取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领取步骤:
失业人员通过电脑访问“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在“个人办事”栏目的“就业创业”模块中选择“就业失业登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失业登记,然后在“社会保险”栏目的“失业保险服务”模块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线下领取步骤:
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未申领者,视同已重新就业,原核定的待遇期限予以保留,待重新就业转失业后,前后核定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不超过24个月。
扬州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领取事业险的都是参加职工社保,职工社保每月有单位代扣代缴,当单位破产了,有单位出具证明,你带上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卡,***,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的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就可以了,所以扬州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就是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