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伤护理费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涉及到工伤的护理费有两种含意。
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住院治疗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的,护理费用由单位支付。
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应参加工伤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如果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则按鉴定的护理费等级享受工伤护理费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厦门市工伤赔偿标准?
厦门市工伤的赔偿标准因具体情况而异,您可以参考以下标准进行初步了解:
1. 医疗费: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工伤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厦门市人民***规定。
3. 工资***: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厦门市公职人员出差标准的三分之二支付。
厦门工伤保险费率是多少?
厦门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具体行业和工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的费率标准由厦门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并公布,一般在0.2%到2%之间。
用人单位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和医疗保障。需要注意的是,费率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并进行合理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