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伤一至十级赔偿标准?
如下
一级工伤按照工伤保险金的60%给予赔偿。
二级工伤按照工伤保险金的70%给予赔偿。
***工伤按照工伤保险金的80%给予赔偿。
四级工伤按照工伤保险金的90%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天津市工伤一至十级赔偿标准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相关机构。
天津工伤退休人员/伤残津贴怎么调?
1. 调整2. 天津工伤退休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是基于多个因素的考虑,包括经济状况、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力市场等。
***会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进行调整,以确保工伤退休人员/伤残津贴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3. 在调整工伤退休人员/伤残津贴的过程中,***可能会进行综合评估,考虑到通货膨胀率、物价水平、劳动力市场情况等因素,以确保津贴能够适应经济变化和生活成本的提高。
此外,***还可能会根据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对工伤退休人员/伤残津贴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
天津工伤保险一个月缴纳多少?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天津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金额是根据职工的工资基数确定的。
一般来说,月缴纳的比例是0.6%,具体缴纳金额 = 工资基数 × 0.6%。
其中,工资基数有一定的上限和下限,具体金额根据天津当地的规定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职业的工资基数可能有所差异。
所以具体的工伤保险缴纳金额需要咨询天津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得到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