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首先,失业人员需要满足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要求;其次,失业人员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最后,失业人员还需要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
1. 线下申请:可以前往自治区社保中心受理窗口申请办理,需要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以及社会保障卡或本人***。
2. 线上申请:可以通过“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线上申领。
在申请时,需要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就会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通知单》。
2021年南宁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回答:南宁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下的,发放标准为300元/月;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400元/月。
一、什么人能领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其中,2021年7月1日起,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6月30日前发放范围参照2020年规定执行。
广西南宁办理失业的时间有限制吗?
办理失业保险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如下:
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如果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领取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18个月;
2021年南宁市失业险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如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至户籍所在地进行享受的(***与户口簿记录的户籍地不一致时),应提供失业人员的户口簿原件。
注:失业人员如在统筹地区(南宁市)外的社保经办机构有参保记录(且未享受失业待遇)的,须(失业之日起60日内)先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本统筹地区(南宁市),以便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如失业人员未在本统筹地区(南宁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先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并盖章);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4.《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8.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本人的银行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一张A4纸上,***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上、建行卡与***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