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关于《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辽宁省人民***令第316号)。于2017年12月13日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共八章,六十四条,详细的说明了因工伤而引起的停工留薪期间管理办法,请参考。
社保个人交316公司为啥扣415?
社保是简称,我们通常说的就是养老保险,在企业工作必须要购买五险,五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缴费现在是,企业缴费16%,个人缴费8%,这里说的是社保个人交316元公司为啥扣415元?
其实个人交的316元是养老保险,还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也要承担,所以这三项保险相加公司就应该扣415元。
关于调整武汉市2021年工伤伤残津贴?
1、调整对象和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二、调整标准
1.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 一级194元,二级178元,***169元,四级161元。
2. 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 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 每人每月增长3.25%。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4.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
5.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 2021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关于调整武汉市2021工伤伤残津贴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2020年12月31日前(含31日)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停止享受或停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人员不参与对应待遇的调整。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