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工伤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级:伤残补助金:1940元/月×6个月=11640元
就业补助金:1940元/月×4个月=7760元
医疗补助金:1940元/月×1个月=1940元
合计:21340元
九级:伤残补助金:1940元/月×8个月=15520元
2021年广州工伤津贴如何调整?
日前,广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
广东省统一调整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其平均增幅分别约8.0%、9.6%、8.0%,平均调整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坚决落实国家“六稳”“六保”部署,让工伤人员获得感更加充实。
详细信息:2021年广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标准调整详情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是怎么调整的?
(一)确定平均调整比例。
根据粤人社规〔2019〕2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1年我省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人均调整额=4426元×(9.6%×0.7+2.6%×0.3)±综合调节额C1=331.95元±C1,其中C1确定为+23.05元,因此,《通知》确定2021年我省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平均调整额为355元,即平均调整比例约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