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补助金条件?
扬州失业补助金
申领对象:
(1)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扬州4050灵活就业人员补贴要求?
根据扬州市4050灵活就业人员补贴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岁至50岁之间;
2.户籍在扬州市;
3.已经取得了灵活就业身份;
4.在扬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5.个人月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补贴金额根据个人月收入和就业时长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扬州市相关部门制定。
根据扬州市的相关政策,扬州4050灵活就业人员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具有扬州市区户籍;
曾在扬州市区参加过失业保险,包括登记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其军龄视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扬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扬人社〔2017〕132号)界定的各类群体;
在扬州市市区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综上所述,想要在扬州申请4050灵活就业人员补贴,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建议您在申请之前确保自己的情况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4050补贴有的地方百分之五十,有的地方百分之六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定。
4050指的是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协保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凡是在这个年龄段没有社会保险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参加国家的4050社保补贴。
扬州失业金如何领取?
扬州失业金的领取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领取步骤:
失业人员通过电脑访问“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在“个人办事”栏目的“就业创业”模块中选择“就业失业登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失业登记,然后在“社会保险”栏目的“失业保险服务”模块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线下领取步骤:
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未申领者,视同已重新就业,原核定的待遇期限予以保留,待重新就业转失业后,前后核定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不超过24个月。
扬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多长时间不领停发?
扬州失业保险金申领详细流程:
1、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注: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逾期未申领者,视同已重新就业,原核定的待遇期限予以保留,待重新就业转失业后,前后核定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不超过24个月;
2、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节***日顺延),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扬州市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通知单》、个人***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凡未按指定日期换取者,可凭上述材料到江苏银行(文昌西路525号4号楼)换取,次月内未换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4、江苏银行于每月1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和核报医保费发放到个人账户,个人可至各营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核报医保费。
5、若《扬州市直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通知单》不慎遗失,须本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金手册》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领手续;若银行存折不慎遗失,须本人持***至江苏银行(文昌西路525号4号楼)办理挂失手续,并将新账号告知市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