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受了工伤,等级评为十级,是公司和社保局都会给赔偿吗?
是的,用人单位和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都会赔偿,工伤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承担)。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出了工伤自己买的意外险能赔多少?
出了工伤,自己买的意外保险能不能需要看详细情况,首先工伤是什么性质的工种?是否符合投保的意外保险职业等级,如果是符合,意外保险可以赔付伤残,有第三方的医疗报销,就只报余下的部分。
如果是实际工种与投保时意外保险的职业等级不符,则没有赔付?在投保意外保险,职业等级一定要如实告之。
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的,而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是: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员工向公司提出自己报工伤,对公司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基本上每个公司都有工伤的赔款标准,但是员工向公司提出自己报工伤的请求,公司人事部行政工作人员,会根据员工的报的工伤做一些调查,不能说员工出现伤痕就认定可以在公司里报销工伤,一般公司报销工伤有一定的审理程序,首先要确定是否在工作当中出现的伤情,要做一些细致的调查处理。
有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只有在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才能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