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为什么个人还得承担责任?
真正的工伤个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因为工作原因导致意外伤害,已经在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被认定工伤的,员工个人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而且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你说的那种个人要承担责任的都不属于工伤,那是个人提供劳务受损。要分清责任比例。
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当然***、自残、***、醉酒除外,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违章操作,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核算伤残赔偿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知道发生工伤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等。
另一个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危墙无盖井安全栏杆缺失人等。其中人的原因占了大概率。如果你安全意识强,按所有的规章工作就不会出工伤。所以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保险公司和工伤经办部门都要***原件怎么办?
商业保险,可以用***复印件。
1、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原件,所以先用工伤保险报销;
2、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
3、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商业保险,可以用***复印件。
1、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原件,所以先用工伤保险报销;
2、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
3、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复印件)
病历只写是摔伤,但实际是工作时间摔伤的,要报工伤怎么办?
1病历仅仅是工伤认定申请的一部分证据材料,如想认定为工伤,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外,还应提交其他相应的材料才可以。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3.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