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再就业能否再交一份工伤保险
再就业,那么新单位需要为员工正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在就业之前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停止.五险一金是指社保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内退人员再就业时,用人单位可以再缴纳一份工伤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缴费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重复缴纳。
内退职工在离开劳动岗位后因为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元用人单位需要交纳工伤保险,而再就业后新单位也可以缴纳工伤保险。
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申报工伤对公司会有什么影响?
一、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可知,工伤保险除了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也分散了用人单位的风险。这是因为,无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只要员工发生工伤,就必须做出相应的赔偿。若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一旦发生事故,风险将全部由单位承担。而单位为员工缴纳了保险,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将有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因此发生工伤后,申请工伤赔偿,实际上是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二、影响下一年度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档次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在用人单位现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核定其在下一缴费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档次。申报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越高,工伤保险支付费用增长率越高,会直接影响到浮动费率档次,那么就有可能会增加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
三、有可能会引起安监局等部门的调查
重大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有可能会引起相关部门的调查。
四、有可能会影响单位的形象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