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失业保险被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哪些?
缴纳了失业保险超过一年,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申请失业金。
因为公司原因,被迫离职,既可以商讨经济补偿金,还可以领取最长24个月的失业金。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果是违法解除,可以双倍经济赔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拿到n+1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法规定的条款。
失业险补助金没领怎么办?
这没关系的 延后也可以的
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不去领取一般可以延后一段时间去领取,但是如果申请人累计两次没有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话,将作为自放弃领取来处理,会被取消领取资格。由于每个地区的失业保险政策有一定差异,一次建议最好向社保部门咨询,或拨打12333社保热线询问。
答案是:超过60天没有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失业保险金依法原本就是一种具有补偿性质的保险基金,没有领取没有什么关系,但据规定,辞职后没领取失业金的,超过60天视为自动放弃,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期限与上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职工跨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本人一起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个月失业保险离职有补偿吗?
没有补偿。
三个月的失业保险不管是员工个人离职还是单位辞退的都得不到失业补偿金。
想拿到失业补偿金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单位为员工已经连续缴纳失业险超过一年,二是非员工非自愿离职,也就是说需要单位单方辞退,并且有书面的辞退通知。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
中央对下岗工人的补偿?
下岗工人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要求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且如果下岗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下岗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失业,国家有何经济补偿?
一、关于国有破产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破产企业中198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选择自谋职业的职工,可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能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只能领取经济补偿金。
2、根据自治区党委、***规定,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无论1986年10月1日前后参加工作,出中心时只能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二、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
1、一次性安置费计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