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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3、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令第117号)规定新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有工伤的员工,一般单位都会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到社保办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然后再到原单位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6、白色工伤七级享有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赔偿标准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法律主观:广西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法律分析: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五)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左手中指工伤赔偿标准
属于十级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十级伤残为9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在单位受伤至六或七级残废,工商保险和单位要怎么赔偿!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2、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工伤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交通费、以及停工留薪等费用,造成伤残的还需要根据等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4、受工伤了怎么赔偿受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
5、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6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2、法律主观:有关广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费用,一般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令第117号)规定新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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