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卡喉咙窒息属于意外险吗?
保险中的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伤害。
正常饮食,突发的噎死属于意外,意外险一般是可以赔的。
但如果是内在疾病导致,就不属于意外。
请人吃饭噎死需要赔偿么?
答:请人吃饭噎死并不需要赔偿,但是可以给与人道主义帮助。作为请客的主人,请人朋友是正常人际交往需要,是人类情感的表达方式,有人在吃饭过程中出现意外失去生命,可以分析出现意外的情形,一般来说都是因为意外引起,不是故意或者主人的过失,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
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处置程序与方法是什么?
首先肯定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
这个罪危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要求投放的危险物质会被不特定第三人接触。
讨论的是偷吃,不是泄漏。邮寄包裹双方知情,正常情况下不应该被第三人吃到,威胁不到公共安全的客体。这是一个行为相遇的因果关系问题。因为快递偷吃+邮寄毒物行为相遇,导致了人死亡。
这个因果关系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属于有因果关系。但不代表负有责任。有无刑事、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况,有无过失了。
题目***设双方知情。那么考察问题主要有邮寄物品是否违法,被误食的可能性,是否标明警示。
只讨论偷吃,以下为个人意见,推理哒。
1.如果是邮寄物品为合法的,且有标明的有毒警示,或者被正常人误食概率极小,无责。
比如邮寄一看就是河豚的新鲜河豚,标明警示内容的老鼠药,有毒中药,拖鞋鼠标,邮寄人员强行偷吃,死是活该的;邮寄者不存在任何过失,也尽到了法律要求的注意义务;
2.如果邮寄的是非法的,比如氰化钠不走危险物品运输流程非要走普通快递,然后被偷吃(……),要承担违反危险物品运输条例的法律责任。一个人死亡属于造成严重后果,应该是按有关条例从重处理。
不负其他刑事责任,因为不存在其他过失(正常人没人会吃,没有注意义务)。有没有民事赔偿…我也没学过……
3.如果邮寄的有毒物是合法的,但是容易被误食且没有警示标志的(比如一筐毒苹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疏忽大意的过失。
我这里说的过失不是没有尽到寄件人义务的过失。我认为,一个人如果制作毒物(尤其是这种外表有迷惑性的毒物)并将其置于自己掌控之外,就应该承担提醒的义务。
被误食的概率对量刑上有很大影响,如果是一个包裹严密的毒巧克力,会轻些甚至不负刑事责任,因为被误吃的概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