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没有交满一年,可以转移到外地吗?
可以,失业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的工作地进行转移,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个人生活补助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1)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所在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按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发1个月的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3)生活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执行。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未间断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后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分段计算。转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前,按规定享受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后,按规定享受城镇失业保险待遇,但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享受失业保险金的累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月份辞职11月份可以领失业保险?
不能领取了,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移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后,失业人员未按规定在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
另外,自己辞职的不属于非本人意愿。
领了失业保险金又找到工作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领取了失业金的待遇,但是又找到了工作怎么办?实际上领取失业金和重新找工作,他们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冲突。只不过对于你来说,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如果说新的工作单位给你正常的来参加社保,那么这个时候你需要做的就是,需要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工作单位继续参保。
在转移完成社保关系之后,那么失业部门就会得知你的这个社保由新的工作单位来给你参保了,所以说既然自己实现了二次就业,那么对于你个人来说,失业金的待遇就会被停止发放。所以说失业金不能够在继续的领取。不过对于一个人来说,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是不会超过24个月的,它是按月来进行发放的,所以放弃这个失业金的领取,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我觉得还是值得的。
因为毕竟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就能够让自己实现一个稳定的收入,其次自己的社保待遇也是由公司来进行承担,相对来说自己的经济负担会有明显的减轻。如果说你不愿意放弃自己失业金的待遇,那么在领取失业金待遇完成以后再参加社保当然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这样一来的话,就是对于你个人来讲,可能自己的累积社保的缴费年限,尤其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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