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最新规定?
一是退休返聘员工发生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
二是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赔偿标准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标准来定。
三是聘用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
四是聘用单位对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
退休返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的,应当视为一般侵权行为,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按照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关于退休人员返聘,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的问题,
最新规定如下。
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
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工伤退休医疗费怎么报销?
工伤职工退休后,因旧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申请,原用人单位负责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治疗病历,费用***,使用药品分类明细清单,病理检查单等。
经审核批准后,目录以内的药品费用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支付,目录以外的药品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年龄及退休年龄有关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年龄及退休年龄是没有关系的。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条件限制,也就是要乘以百分之六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