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一、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
二、中断就业不是出于本人意愿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标准是:
一、失业保险金期满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547元/月;即享受失业保险金的30%;
二、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发放365元/月;即享受失业保险金的20%。
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天津市失业金4050可以同时享受吗?
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不但能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门诊医疗补助金,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还可以同时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9类人员将从3月底开始享受这一政策。这9类人员包括:经天津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等3种就业困难家庭中的失业人员;男性年龄在50岁及以上和女性年龄在40岁及以上的4050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及以上的、身患残疾的、需供养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复员转业军人和现役军人配偶等5种失业人员。
天津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几个月?
天津失业保险的最长领取期限24个月。
一、劳动者失业后,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以上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上述就是天津市关于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
天津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天津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经本人申请,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2、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不足1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