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退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不可以退的。但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将退还给本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不是商业保险,参保缴费后是不能退的,到退休的年龄要至少缴满15年才能领养老金。
不能退。只有如下三种特殊情况可以: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
2、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3、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4、出国定居,失去中国国籍的。
低保如何继承?
低保是不可以继承的。低保户一家人吃低保,家里有新出生的人员,也要重新申请审核,获得批准后才吃得了低保。
有的家庭老的吃有低保,老人过世,老人吃低保的名额子女也不可能继承。子女想吃低保,也要达到符合吃低保的条件,不是想吃低保就吃得上的。
低保不能继承。低保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低保人员的遗产可以继承,但是低保资格不能继承。低保是动态的,可以随时进行调整,如果低保人员去世后其子女生活困难,可以自己申报低保。
城乡居民保险要是人没了怎么办?
根据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人去世后凭相关手续办理养老保险退还事宜。如果是未满60周岁人员去世,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会全部退还给受益人。
如果是已满60周岁,领取过一段时间的养老保险待遇后去世,将会把个人账户剩余的养老保险金退还给受益人。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携带以下证件去所属乡镇办理,所属乡镇每月1号——15 号办理此项业务。
1.逝世人***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2 份
2.领取人***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2 份
3.逝世人死亡证明(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村开具证明信等任一均可)
4.领取人与逝世人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 份
5.农村信用社***原件+复印件 2 份
交了居民养老保险的,突然人不在了,那么这个家属是不用担心的,叫了居民养老保险,他自己有个人的账户。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家属是可以继承的,只要你办理完事情了以后带上。死亡证明和家属的***,先去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办理完手续了以后,带上所有资料去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他个人账户里面的钱,而且还有丧葬费,因为个人缴纳的钱他是有一部分要进统筹账户,有一部分是要进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钱,如果遇到人突然的离去了以后,那么个人账户的钱可以有。
家属来继承这样个人账户的钱,只要你去社保中心办理完手续以后,大概也就是一个月的时间,那么这个账就会划到家属的账户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