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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赔偿是基本工资还是实际工资
- 2、工伤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按应发还是实发计算
- 3、问专家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66条
- 4、公司注销后,工伤人员还可以继续获得社保局的工伤待遇吗?
- 5、工伤赔付怎么算?赔付时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按拿到手的工资算?
- 6、工伤星期天没工资合理吗
工伤赔偿是基本工资还是实际工资
工伤赔付工资指的是应发工资。根据规定,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这里的“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公司支付部分按工伤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基数基数(如果平均工资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的,按百分之六十计算,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百分之三百计算)。
工伤赔偿的工资是本人实际工资哦。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工伤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按应发还是实发计算
工伤平均工资是应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平均工资是指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工作日数得出的平均值。
平均工资是按照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平均。 工资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的,并不是在扣除养老保险以及各项补贴后的实发工资计算。
只能按2400元计算,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3倍就3000元,你的工资未超过,就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
问专家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66条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公司注销后,工伤人员还可以继续获得社保局的工伤待遇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赔偿,职工受工伤但原公司已注销还是可以进行索赔,可以向申请工伤赔偿。
所以,职工在企业被注销营业执照期间因工死亡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只能请求企业给予一次性赔偿。
企业被注销后就没有权利继续运营,如果非法运营致使职工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追偿。
只要发生 工伤事故 时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属实,就不影响工伤认定及 工伤待遇 。
公司倒闭了。个人的工伤也能得到补偿。这种情况分为两种。交社保和没有交社保。如果交了社保的。公司倒闭了劳动局回接管的。如果没有交社保的。公司倒闭后会清算。拍卖后会先处理工伤员工。
但只要在注销了之后向保险部门提供了相关的证明,那么后续发生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付怎么算?赔付时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按拿到手的工资算?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是按个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的。当事人发生工伤,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得到医疗、补偿和赔偿。
3、赔付时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按拿到手的工资算? 工伤赔付中涉及劳动者工资分为“原工资”和“本人工资”,各指不同。
4、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 十级伤残 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1个月工资。
5、工伤赔付工资指的是应发工资。根据规定,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这里的“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星期天没工资合理吗
法律分析:没有,休工伤***期间的病***,只报法定工作日的天数。
法律分析: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星期天和节***日不再单独计算工资。
周六周日属于法定退休日,没有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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