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事故和工伤为什么不能双赔?
浙江省交通事故和工伤不能双赔的原因是,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和交通事故重叠的项目不能获得双赔,没有重叠的项目可以双赔。
这是因为工伤和交通事故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其赔偿标准和程序也不同。在处理工伤和交通事故时,需要分别按照各自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同时发生工伤和交通事故,只能根据各自的规定进行赔偿,不能重复计算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工伤和交通事故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机构或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
浙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多少钱?
回答如下: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如下:
1. 一般工伤:按照医疗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2. 重大事故:按照医疗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补助金只是工伤保险的一部分,受伤职工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其他待遇,例如工伤医疗、伤残津贴、生活补助等。
浙江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规定?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浙江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的规定,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等等。
二级伤残: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等等。
***伤残:
浙江省工伤伙食费标准?
截至我所知的信息,浙江省工伤伙食费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化,具体取决于当地的规定和政策的更新。通常,工伤伙食费的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
根据一些历史信息,浙江省工伤伙食费的标准曾经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来确定的。例如,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1500元,那么每天的伙食费标准可能是1500元 x 35% / 30天 = 约15元/天。
然而,这些数字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为了获取最新的浙江省工伤伙食费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查看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者专业的工伤赔偿律师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