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失业保险有什么影响?
一、单位没有全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或者拖延缴纳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入失业保险基金。
二、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依法强制征缴,并可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欠缴失业险如何解决?
1、单位没交失业金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要求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 2、对于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而导致的劳动者医疗费、生育费、养老保险等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诉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存在欠费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欠费显示是指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或者是单位在缴纳失业保险还没有到账,在途的情况也会显示欠费。失业保险只能由单位来缴纳,如果单位近期经济困难,会按时提交应缴社保的数据推送,但是因为资金不足可能会出现数据推送了,账上没有钱缴纳的情况会显示欠费。
也可能是单位才刚缴纳社保,费用还没有到账,社保局还没有做完账的情况也会显示欠费。
单位欠缴失业保险金,如果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按照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