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籍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一次性领取标准=失业前12月平均工资40%×缴费年限。且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低于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高于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80%乘以24之积计发!
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标准按失业前月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
法律分析:农村户籍是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1、可以领取的条件:
根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异地失业金领取流程?
一般我们听说的五险一金其中有一项就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如果劳动者失业了满足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那么异地如何领取失业金?
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
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
失业金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异地交社保怎么领失业金?
异地参保的职工领取失业金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在参保地领取或者是户籍地领取。
用人单位与外省市城镇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到参统的社保中心为其办理缴纳失业保险费转移或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外省市城镇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后回原籍的,由参统的社保中心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其户口所在地的县以上经办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首先打开微信,找到支付。
2.然后在页面里选择城市服务。
3.之后找到电子社保卡,点击打开。
4.进入后选择卡面服务。
5.接着,在页面中间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