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后意外险还能理赔吗?
交通事故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意外险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如果是交通事故身故或达到伤残时,可以再到保险公司赔偿意外险保额。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赔偿后还可以报意外险,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情况如下:
1、若发生***后,对方全责导致受伤,已经赔付了相关的医疗费,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是不能申请理赔的,因为意外医疗险是报销补偿性质的,以实际医疗花费为准,花多少报多少,不会超出实际花费报销的。
2、若是发生***,导致意外身故的,意外险的身故保障可以进行赔付,身故保障是一次性给付的,可以叠加赔付,也就是可以重复赔。
3、因***发生伤残,***赔偿后,还可以申请意外险中的伤残保障,伤残保障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进行给付的,可以叠加赔偿。
4、***引起意外住院,意外险中有意外住院津贴赔偿的,可以申请报销,意外住院津贴是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按天进行赔付的,一般是100元/天,具体看产品规定。
人身意外险可以同时在不同多个的保险公司买吗?
可以的。意外险是可以重复投保并且重复报销的。因意外而身故可以同时获得理赔,发生的医疗费在一家理赔后另一家只在剩余部分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赔付。
意外保险作为人身保险的一部分,在对被保险人身故进行理赔时,是可以叠加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产品,一旦发生身故情况,受益人可以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为,保险赔付不赔付的关键在于标的价值。以财产保险为例,通常都是以实际损失金额与被保险额度中较低者为赔付限额。
案例解析:
***设你分别在A公司和B公司都买了意外险,在A公司的意外险保额是20万,意外医疗是4万。在B公司的意外险保额是10万,意外医疗是1万。两家的意外医疗都是100元的免赔额。
某一天,不小心弄伤了手,在医院治疗手花了1000元。当要申请索赔的时候,就可以选择A公司或者B公司来理赔,无论哪家公司,都会支付900元(因为100元的免赔额)。
***设A公司支付了900元,可是A公司同时也会在医疗单据上盖上“已在A公司赔付900”这样的字眼,所以然后我们拿到B公司的话,B公司就不会支付任何保险金。因为对于你们家来说,还有10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没有报销,但是100元又属于B公司意外医疗险免赔额内的,所以B公司不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