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保二次报销怎样规定?
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一个年度以内首次报销的起付线会额为一千三百元,第二次按照笫一次起付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个年年度以内医疗保险最高支讨额为7万元,在职工人急诊报销起付线为二千元,退休职工为一千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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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病二次报销标准
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补偿。
山东大病二次报销手续
市内住院:参保居民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时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算;在不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后将大病二次补偿报销材料报送人寿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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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住院:出院后将大病二次补偿报销材料报送人寿保险公司。
重大疾病补偿政策
对原新农合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2015年单独进行补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3%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自2015年起,居民大病保险不再执行20类重大疾病补偿政策,统一按医疗费用额度进行补偿。
山东大病二次报销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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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原件,如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代办人***原件;
2.申请人***/折,领款账户可为参保人本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的***或存折(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行可为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政储蓄银行或农商银行(虽然农商银行可以转账,但农商银行转账成功率较低,有时无法转账,如市民不单独问农商银行,不要跟市民推荐农商银行,推荐前几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