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穿劳保受伤算工伤吗?
劳动者不按规定穿劳动防护用品,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算工伤。劳动者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导致其在工作中受伤,虽然属于违章操作,但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劳动者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算工伤,不按规定穿,劳保受到的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的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是***用个人无过错的原则,就说不管你个人有错还是没错,只要受到了伤害都可以认定而已工伤。
公司有权终止工伤证?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撤销认定申请,必须是员工本人的意愿,公司没有撤销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综上所述,职工遭遇安全事故后,可以委托家属提出工伤认定,向社保局提交申请表,公司没有权利去撤销申请。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中,会重点写清公司名称、事故发生过程、职工受伤情况等关键信息。除了这份申请表外,还要提供其它材料,具体就看工伤的类型,对应材料是不一样的。
公司是没有权终止工伤证的。职工在工作时间没有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的,公司和用人单位应该在职工受伤治愈后向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一旦工伤证签发,公司和用人单位是无权终止的。平常工作中用人单位就为职工购买了工伤险,因此出事故后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