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企业职工工伤试行条例?
1.
***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河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河北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对维护农民工工伤权益的认识,把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作为劳动保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关于“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实实在在为农民工办好事、办实事,全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行动和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
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三、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办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省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权益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后,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取措施救治,并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五、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农民工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及相关事项的鉴定、确认。
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七、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办法,河北省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工伤权益,提高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覆盖率,切实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