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八不准正策是什么?
贫困户精准识别“八不准”政策,是:
1.因***、***、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
2.县城、集镇建(购)商品房或享受过陕南***搬迁政策(交钥匙工程除外)的。
3.拥有非生活必须的高档消费品的(如小汽车、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高档电器等)。
4.现任村两委干部或其家属的。
5.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或在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作,收入较稳定的。
6.家庭成员有担任私营企业及各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
7.法定赡养、抚养人具有赡养、抚养能力,但拒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
8.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
扩展资料:
一不准10万以上豪车。
二不准二十万存款。
三不准买昂贵家电千元手表手饰品。
四不准城市有商品房。
***准干元昂贵手机。
六不准大操办红白事(不祝寿,不送礼)。
七不准花几千元卖衣服。
八不准喝酒***打架抖欧人多为观。不说是非做人讲诚信,尊记守法
即不准无故缺岗;不准收受联系村群众的任何财物;不准接受联系村的宴请;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准在联系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不准拖沓不进,延误工作,以严格的纪律保障精准扶贫责任落实,确保精准扶贫不拉一人,不落一人。
根据《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八不准”》规定,这“八不准”分别是:不准举行脱贫攻坚“誓师大会”等仪式性活动;
不准脱离“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以笼统简单工作方式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不准为迎接检查考评新制展板、印制画册、制挂横幅;
不准市县两级未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不准随意设计增加规定以外的脱贫攻坚各类统计报表;不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与运用“两张皮”;
不准开展内容空洞、方法生硬的会议调研培训;不准以脱贫攻坚名义搭车安排行业建设任务。
七点一线工作法?
任务在一线落实、工作在一线推动、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融洽、干部在一线成长、成果在一线体现。年初以来,振兴区推进“七个一线”工作法,全区各项事业面貌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