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解读,以及工伤保险17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待遇问题
- 2、工人受伤骨折包工头怎么赔偿
- 3、工伤如何认定
- 4、工伤报案超过24小时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待遇问题
法律主观:工伤的工资待遇是按照工伤职工的原待遇来计算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不变。所以单位仍是按原待遇来向职工发放工资的。
法律主观:工伤 离职后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津贴 以及生活 护理费 。
一次性经济补偿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以及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
工人受伤骨折包工头怎么赔偿
1、农村自建房工人摔成骨折由承接建房的包工头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是民事责任关系,首先是包工头赔偿,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工伤陪偿,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3、包工头在此承担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需要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是工人的受伤是因为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工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包工头所雇佣的工人受伤,由包工头承担责任。
4、法律主观: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5、包工头在此承担的是 人身损害赔偿 责任,需要 赔偿医疗费 、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是工人的受伤是因为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工人可以请求第三人 承担赔偿责任 。
6、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如何认定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3、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在工作时间内: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5、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个人或近亲属可在自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报案超过24小时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
1、工伤必须24小时之内报案,如果超出24小时4无效。
2、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发生工伤后已经过了24小时,在一年之内,仍然可以报工伤。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的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好尽早申报工伤,以便及时处理相关事务。
3、法律主观:报工伤超过24小时还能报工伤。用人单位应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
4、可以。《工伤保险条例》中不存在超过24小时不得申报工伤之说,所以超过24小时是可以上报领导工伤的。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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