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则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呼和浩特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流程?
失业金的申领有两个必备的东西,一个是单位的劳动解除合同,这个需要单位出,另一个是失业证,这个需要居委会出,拿劳动解除合同到居委会办失业证,失业证的状态一栏怎么会显示失业,然后其他的就好办了,材料齐全到社保局办理就可以了,另外,失业保险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交满四年保险才可以,交满两年可以领12个月。失业金的标准是当地的最低收入标准,以前是八九百,现在可能会多一些。
1.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个人网厅”“内蒙古人社”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各申领渠道,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申领”,按步骤网上办理即可。
呼市领取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在呼和浩特市,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完成以下步骤:
1. 失业后,原工作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证明,并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报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后,将结果通知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单位在收到失业保险机构开具的《接受失业人员通知书》后,送交失业人员本人。
2. 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在收到相关材料核定失业人员待遇标准及期限后,会告知失业人员,同时发给《失业保险手册》,建立《失业保险金发放卡》,失业保险金自办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各区县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呼和浩特市失业金最新规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呼和浩特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月15日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申领之月起计发,每月15日为系统发放日,如遇节***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记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当月发放。
补贴标准
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
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标准5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