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起算时间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还是伤残等级鉴定之日起?
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是从工伤保险等级鉴定之日起计算的。
具体来说,工伤保险等级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该鉴定由用人单位或其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鉴定并出具伤残等级鉴定书。
一旦被认定为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和职工就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是从伤残等级鉴定之日起,而不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
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通常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并不以伤残等级鉴定之日为起点。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是从工伤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伤残等级鉴定的日期开始。
然而,请注意法律和政策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为了确保准确的信息以及了解适用于您个人情况的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险机构或社会保险部门,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将能够提供您针对您具体状况的正确和详细的解释和指导。
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但通常是按照工伤发生后的实际工作日数来计算。
另外,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具体金额也会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起算时间是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而不是伤残等级鉴定之日起。这意味着一旦工伤发生,受伤员工就有资格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无需等待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这样可以确保受伤员工在工伤发生后尽快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支持,以便恢复和重新就业。
一次性就业和一次性医疗什么时候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究竟何时发放,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社保支付的,理论上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就可以拿到,实际履行的时候因为是社保把钱打到单位账户上,单位再将钱转给职工本人,时间可能会延长些。
3、一般来说,各地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齐全,正常情况下,三十天以内劳动部门会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