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药店买的要能给报销吗?
不能,工伤报销费用只能是在医院治疗期间使用的费用,需要用药也只能在医院开药,不能自己在药店买药。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院药房可以报销,普通药店不报销。
对于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具体的政策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的医保政策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工伤医疗费用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和购药,然后根据相关报销规定提交相关的***和费用清单。药品的报销范围和比例也可能会有限制,一些处方药和特殊药品可能需要通过特殊渠道购买并在医院领取。建议您咨询您所在地的医保部门或工伤保险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规定和要求。
关于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报销,具体的政策和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和国家而异。一般来说,如果您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并经医院诊断为工伤,那么您购买的在药店的药物费用有机会被报销。但是,具体的报销范围和额度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保险政策来确定。
建议您咨询您所在地的劳动保险部门或者人力***部门,了解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政策。您也可以联系您的工伤保险提供者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向他们咨询有关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详细信息。
工伤保险条例第65规定中,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指哪些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65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这些费用包括工伤治疗、康复、残疾补助、伤残津贴、工亡补助以及死亡补助等。
工伤治疗费用是指受伤职工在医疗机构就诊和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
康复费用是指对受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残疾补助是指对伤残者受到的身体损伤进行抚慰性赔偿的费用。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事故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费用。
工亡补助是指工伤事故导致职工死亡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其家属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通过明确规定,保障了职工在工伤事故中受到的损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和补偿。
1 工伤保险条例第65规定中,所指的费用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2 这些费用是为了保障工伤员工的医疗和生活需求,由所在单位来承担。
3 此外,若工伤员工的伤残等级增加或者死亡,还会相应增加工伤费用的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