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伤八级2020年赔偿标准?
长春市工伤八级是指由工作所致的病或者工伤导致的疾病,造成劳动能力下降20%至30%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金 = 工伤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80% × 伤残等级系数 × 赔偿期限系数。其中,伤残等级系数和赔偿期限系数由各地的工伤保险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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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长春市为例,根据《吉林省工伤保险金支付标准及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规定,长春市工伤八级的伤残等级系数为0.25,赔偿期限系数为2。***设该工伤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其工伤保险金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金 = 5000元 × 80% × 0.25 × 2 = 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赔偿标准,请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或者律师进行咨询。
吉林省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通常情况下,如果职工在工作期间由于事故导致出现九级伤残的,那么可以享受以下的待遇:
九级伤残的,首先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通常是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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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或员工提出解除合同的,那么单位会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九级应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九个月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个月工资,如果员工工资低于上年度吉林省社平工资的60%,就按上年度吉林省社平工资的60%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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