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失业补助金每月几号发放?
徐州失业保险金没有固定发放时间。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
如果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办理的失业登记就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它的资格。必须有求职要求,就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前提,而且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徐州领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如何交?
按照苏劳社险[2002]25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依法与企业中止、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后,在失业未从事社会劳动并未获得劳动报酬期间,可以中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个人账户不作缴费记录,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社保经办机构继续管理,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失业人员再就业(含***取灵活方式再就业、从事自由职业)后,必须依法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重新缴费前后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徐州2021年4月份失业金什么时候发?
徐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具体发放时间应该在本月申请通过,下月月底前发放
徐州2021年4月份的失业金发放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时间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信息为准。一般来说,失业金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号左右,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有所调整。
如果需要了解具体的发放时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
徐州失业金领取期间能交社保吗?
徐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是可以的,没有问题的。
灵活就业社保没有失业保险那一项的,只有养老和医保,所以这个和失业保险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要停止失业保险就行。
但是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这样就不可以了,不能同时进行了。要办理是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的,联系12333即可。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缴纳社保吗?领取失业金,说明你现在处于失业状态,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稳定收入,这时候如果缴纳社会保险的话显然和失业状态不相符,所以相关规定也就不允许领取失业金的时候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