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伤如何缴纳?
在西安,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及时足额缴纳的,职工个人不缴纳。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规定的行业费率划分,具体如下:
工伤保险划分了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当前执行费率是减免50%,从一类至八类行业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0.2%、0.35%、0.45%、0.55%、0.65%、0.8%、0.95%执行。
对于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
请注意,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的缴纳规定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进行调整,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信息。如有疑问,可咨询西安市人社局或者拨打12333电话咨询。
2021年西安工伤赔偿标准?
(一)伤残津贴:
1、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5元、118元、111元、104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586.5元的,增加到3586.5元
2、5至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元、83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900元的,增加到2900元。
伤残津贴调整后,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1至4级工伤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低于3586.5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三)生活护理费:以2019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3265.0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612.0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959.02元。
西安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现行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代替GB/T16180-2006。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起草,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归口并提出,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该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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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建工路28A人力***和社会保障大厦10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扩展资料:
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