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临沂市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按照工伤保险金的60倍计算;二级伤残按照工伤保险金的50倍计算;***伤残按照工伤保险金的40倍计算;四级伤残按照工伤保险金的30倍计算;五级伤残按照工伤保险金的20倍计算。具体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工伤程度、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临沂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工资基数240个月的80%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2. 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15%以上但不满30%,按工资基数240个月的70%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3. ***伤残:丧失劳动能力30%以上但不满50%,按照工资基数240个月的60%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4. 四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50%以上但不满70%,按照工资基数240个月的50%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临沂市工伤九级伤残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的到的赔偿除了治疗实际所需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需要住院护理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治疗所需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些都是根据实际支付的费用来计算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住院护理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何计算。
1、住院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的,职工还应获得护理费,具体是多少由职工的自理程度决定。支付标准为: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月数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月数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月数
2、停工留薪待遇
职工工伤期间需要停工治疗,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有特殊情况或伤情严重可以延长,但是九级伤残不算伤情严重,因此一般也不会超过这个时间。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支付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019年临沂市工伤四级伤残补助金?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