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哪些省工伤津贴上调?
2021年四个省份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一)陕西
1.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5元、118元、111元、104元,增加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371.75元的,增加到3371.75元。五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元,六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83元,增加后,五至六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17.5元的,增加到2717.5元。
2.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
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月人均调整增加56元。
3.其它方面
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453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20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天津
广东社保2022调整方案会减免吗?
广州2022社保优惠政策虽然不会继续执行社保减免的政策,但确实还是有一定的费率下调。主要是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方面有了一定的下降,而且该项政策也是属于阶段性的社保优惠政策,并不会一直执行,2022年年中可能还会有其他方面的社保政策调整。
2021至2022年江苏省工伤津贴调整?
答:
具体标准为: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89元,二级257元,***240元,四级235元。
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13%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
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4.58%。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745元/月、2996元/月、2247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资金来源具体为:工伤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2022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按照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审批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从2022年7月1日起,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