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是一个什么机构?
工伤保险由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有人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的经办机构,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专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的工作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是社会保障局,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的是地方社会基金管理中心,该中心本只是隶属于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地方社保局的行政事业单位而非行政机关,但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而获得了某些行政职能。
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的就是社会保险局,那么社会行政保障部门就无法或者说没有必要责令经办机构改正其非法行为了。黑龙江工伤保险管理条例?
职工在工伤确认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伤确认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门诊、急诊、急诊留观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垫付,认定为工伤并符合工伤医疗目录的费用按规定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工伤就医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就医流程: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辖区内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2、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按规定转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3、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应到所住医院的工伤办或医保办进行登记。
4、参保单位长期在行辖区以外开展工作的,可选择工作地一至二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作为工伤职工就医医院,并参照以上就医程序执行。
5、医疗费用由单位垫付,医疗结束后,用人单位凭下列资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