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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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1年广东工伤伤残长期待遇调整?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消息,2021年广东工伤伤残长期待遇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尚未公布。但是可以预计,调整后的待遇将更加优厚,能够更好地保障工伤伤残人员的生活和权益。这也是广东省***为了提高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而***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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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都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赔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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