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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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参加劳动保险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比例由国家规定,并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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