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社保未满15年能补缴吗?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其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已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可选择不补足15年;
超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缴费补贴。
重庆市社保补交?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重庆市社保补交是指在个人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用或缴费不足时,需要补交相应的费用。补交社保费可以保证个人的社保权益,确保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具体的补交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补交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
其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已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可选择不补足15年; 超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缴费补贴。
6种人可以一次补缴社保?
1、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3、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1.自愿缴纳社保的个人,包括自由职业者、企业主等自主选择缴纳社保的个人。
2.未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由于没有主动缴纳社保,而导致欠缴社保费的在职人员。
3.退休人员,退休后意识到缴纳社保的重要性,选择一次性补缴社保。
4.外来员工,如外籍人员或从其他国家来华工作的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社保。
5.被保险单位未代扣或欠缴社保费的参保人员。
6.已参加社保但存在缴费漏填、错填等情况,需要一次性进行补缴。
是的,有6种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
这6种人包括曾经缴纳过社保但中途放弃、缴纳社保年限不够但接下来就要退休的人、外籍人士退休后可以申请退还社保费、在国外有常住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漏缴过社保且补缴时间不超过5年的人、因欠费被停止缴纳社保费用的人。
对于具体操作,这6种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到社保机构或网上社保平台去进行具体的补缴操作,具体步骤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操作。
还需要注意的是,补缴社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缴纳的时间和金额,同时应该注意缴纳的社保费用不会有效期过期。
一是在企业工作期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这类人员,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由于企业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按时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经过职工投诉、举报,或是通过劳动仲裁、***判决等,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的,这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的。
二是在1996年之前就有视同缴费年限,而且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人员。这类人员由于当初在国有企业或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由于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很多地方在考虑到这部分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补缴一定的缴费年限以后,可以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
三是户籍在重庆的超龄参保人员。按照渝办发〔2011〕272号和渝人社发〔2011〕270号文件规定精神,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曾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同时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员,向原单位所在的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
四是曾在江苏的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这类人员包括了60年代和70年代曾在企业工作过的5.7工和家属工,具有江苏省的城镇户籍,未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0年6月30日之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1996年1月之前与企业签订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
五是按照江苏省的规定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11类人员。按照苏人社规(2021)1号文件的规定精神,1991年12月31日前,原国有企业的、城镇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城镇户籍的临时工、其他城镇各类企业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乡镇企业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等11类人员,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补缴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