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鹰潭市工伤赔偿标准?
鹰潭市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调整: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1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2元;***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4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6元。
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175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999元的、***伤残津贴低于2822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646元的,分别按3175元、2999元、2822元、2646元计发。
(二)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统一调整到3588元、2871元、2153元。
(三)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7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50元的基础上增加17元)。如工亡职工有多个供养亲属的,其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167元/月。
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低于1411元的、其他亲属低于1058元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低于1411元的,分别按1411元、1058元、1411元计发。
鹰潭社保如何参保?
鹰潭市社保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参保,一种是在就业单位办理社保,另一种是个人自行办理社保。
就业单位会帮助员工缴纳社保,个人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需要携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社保费用。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参保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新参保单位持填写完整的相关报表及材料,需先审核;
2.
持审核通过的相关报表及材料到窗口进行单位信息录机;
3.
凭录入完毕的表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4.
新参保单位当月到***银行签订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