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自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2003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个人缴2%+3元。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03年职工养老保险交费标准?2003年职工养老保险交费基数是按2002年社评工资10%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8%是有工作单位给交。2%是扣发职工工资个人缴费部分,总之如果单位效益好,职工也乐意可以多交。将来退休可以多领养老金,保障晚年幸福生活!
超过七十岁的人是否有伤残赔偿?
70岁的人,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的规定,聘用单位应当支付抢救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死亡赔偿金=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年×对方责任系数。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超过70岁的人是否有伤残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一个人因为意外事故或者疾病等原因导致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那么他们可以申请伤残赔偿来获得经济上的帮助。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超过70岁的人申请伤残赔偿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和挑战。因此,具体是否能够获得伤残赔偿需要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